第18章 临摹书法的造诣 (第1/2页)
孟晓梅也躬身施了一礼,说道:“应该我谢谢你,你可帮了我们皇城司大忙了。”
这时葛江已经带人匆匆回来了,对孟晓梅说没有找到熊匮,说是他出城收高利贷去了,估计要在傍晚才能回家,他已经安排人布控,一回来立刻拘捕带回衙门。
孟晓梅告诉他自己要返回临安处理紧急事情,让他在嘉兴县协助薄聪调查他的冤案,并再次警告他,如果这次不好好协助薄聪,有任何差池,军法从事。
葛江额头冷汗都冒出来,急忙郑重躬身答应,随后孟晓梅带着随从策马飞奔而去。
孟晓梅走后,葛江问薄聪说道:“有任何差遣,薄公子尽管吩咐。”
薄聪现在最急需的就是搞积分,才能租借DNA测血仪来检测死者脖子上的掐痕到底是不是高利贷熊匮的。
于是他对葛江说道:“你们皇城司在嘉兴县有没有什么案子?反正现在闲着也是闲着,我可以帮你们破一破简单的。”
葛江想了想,说道:“我们皇城司的案子都没有简单的,不过在嘉兴县这一块还真没有什么大案子,先生想破案,不妨把赵县丞叫来,嘉兴县应该有很多积压的案子。”
薄聪原本想给皇城司一个破案的机会,可是显然这葛江有些看不起薄聪的本事,但也不敢得罪他,索性将薄聪的要求推给了县丞。
薄聪也不点破,既然他不想立功的机会,那就作罢了,就便宜嘉兴县的县丞好了。
于是薄聪和葛江就来到了县丞的签押房,听薄聪说要帮他们破案,赵县丞又惊又喜,又有些疑惑。
不过能够让皇城司特使孟晓梅如此看重的年轻人,应该是有本事的。
马上叫王主簿把一大堆卷宗都调来。
薄聪快速浏览一遍,很快便从中找到他现在手里的法医刑侦仪器能用得上,而且能快速侦破的案件。
由于古代刑民不分,民事案件很多都是用刑事手段处罚,所以卷宗都在一起。而且,有一些已经审结但是当事人一直喊冤申诉的也在其中。
很快他就发现了一个自己的检测工具应该能派上用场的案子。
这其实是一件民事借款纠纷申诉案。
嘉兴县有个姓秦的大财主,都叫他秦员外。他起诉一个叫牛大郎的农夫归还白银一百两,倘若归还不了,便用其田产和房产抵债。
这牛大郎抗辩说,双方借据被秦员外私自篡改了,牛大郎借的只是一两,而不是一百两。
牛大郎的妻子袁氏和老母张氏都作证,证明当时的确只借了一两银子,而且是秦员外硬逼着他们家借的。
曲知县升堂问案,认定借据没有被篡改,合法有效。牛大郎赖账不还,还恶意诬陷秦员外,实属刁民。下令将牛大郎当堂杖责三十大板。
而袁氏和张氏则因为作伪证则曲知县下令掌嘴二十。
同时,判决牛大郎家偿还秦员外一百两银子,三天内偿还不了,便将其所有田产和房产全部抵债归秦员外所有。
随后,牛大郎因为无法偿还欠债,被衙门强行收缴田产和房产,抵债给了秦员外。
为此,牛大郎四处喊冤申诉,这案子就作为申诉案子处理了。
薄聪看到这里直皱眉,古代处理民事纠纷也是用刑罚手段,这让现代人很不能理解。牛大郎因为诉讼中的抗辩就被杖责,老母和妻子被掌嘴,这审理案子的曲知县真是霸道啊。
里面不会有什么权钱交易吧?
在卷宗里附有双方签署的借据,薄聪用肉眼查看了一下那份借据,果然看不出明显的篡改添加的痕迹。
但是这案子本身有蹊跷,不合逻辑。
按理说,有借据欠条的借款纠纷,债务人一般不会抵赖,最多说自己无力偿还,要求宽限时间之类的,不可能质疑借款金额,而且相差一百倍。
这对一个农民来说,可是一笔天文数字,涉及他田产和房产,那是全部的身家了。
最让人起疑的是,这份借据的金额“壹佰两”中的“壹佰”两个字刚好位于一列的最后一个字,而“两”字是在另一列的头一个字,这就给加字留下了空间。
而整个借据的每一列原本就写得不整齐,所以即便加了字,也不容易看出突兀来。
书写人假如是有心,在写借据的时候故意做了这样的安排,等到对方签字画押之后,再把“佰”字添加上去,数额就从“壹两”变成了“壹佰两”。
薄聪决定对这张借据进行一下文字鉴定,看看那个“佰”字是不是添加上去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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